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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3年四月份到跟a政府单位上班,跟b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期间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里面要求b公司可以重新派遣,若不服从按自离处理)a政府单位跟我说2025年七月底说不要我工作了,后面我也不接受b公司的重新派遣,按照江西省的劳动法能申请补偿吗。

江西省-赣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7-18 13:37:04
用户:157*****840
律师回复(5)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525人

    回复于2025-07-18 13:51:05

    如果是自己主动不接受重新派遣,可能无法得到补偿。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604人

    回复于2025-07-18 14:02:17

    你好,如主动离职一般无法主张赔偿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04人

    回复于2025-07-18 15:05:25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73人

    回复于2025-07-18 16:36:42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若 b 公司重新派遣时降低了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你不同意而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补偿。若 b 公司维持或提高了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你不同意,b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则无需支付补偿。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842人

    回复于2025-07-19 11:31:40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若a政府单位退回你,b公司重新派遣你不接受,按合同算自离则难获补偿;若b公司无合适岗位解除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你可先和b公司协商,看其解除合同理由及补偿方案;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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