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老员工(工作6年10.5个月),因项目未中标,项目未结束前公司与其口头沟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条件是补2个月工资+未休假工资,此员工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方案,而是提出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n+1补偿,公司对对方提出的n+1方案没有同意。公司没有书面通知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至项目结束后,该员工没有到公司上班而是直接提起劳动仲裁,公司在项目结束后的第7天通过微信发调岗通知书给他,他回复表示不接受调岗,因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已经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承担2n+未休假工资+律师费。如此公司要如何应对处理?
广东省-深圳市
劳动争议
2025-07-14 14: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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