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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子的:我的工作单位叫通潮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本来工作还行 今年的二月份公司领导找到我 说是公司想要提效 想做到公司赚钱 员工也赚钱的局势 提出部门承包制 公司也不确定到底行不行 我们这些员工也不知道能不能赚钱 双方就决定试一试看 做到四月份有个小插曲 公司安排了个新人过来 说是让我们教新人技能 我们当时也没有在意 直到六月份 公司跟我们说 让我们员工自己付工资给新人 我觉得很不合理 跟公司沟通 公司领导不同意 扣了我3000元给新人 还卸掉了我的职务 还有第二件事情 我被卸掉职务后我想也就算了 安心做个员工就好了 我原来签订的是计时的合同 公司说现在公司推行的就是计件工资 没有计时了

安徽省-芜湖市 劳动争议 2025-07-09 09:59:57
用户:152*****478
律师回复(6)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205人

    回复于2025-07-09 10:00:50

    你好,现在诉求是什么呢?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509人

    回复于2025-07-09 10:05:27

    公司让员工付新人工资、扣钱卸职以及变更工资计算方式不合法。首先,公司安排新人应由其承担工资,扣你钱无依据;其次,变更工资形式需与你协商一致,原计时合同有效。你可先和公司再次协商,表明立场;若协商不成,收集合同、扣款等证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86人

    回复于2025-07-09 10:13:4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 曹雨诺律师

    月帮助356人

    回复于2025-07-09 10:25:46

    您好,让员工给员工付工资是明显违法行为,计时工资改成计件工资也是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您现在在这个公司干了多久了?有机会让他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的。您可以联系我,我来看看能给您争取多少权益。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3人

    回复于2025-07-09 10:56:13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63人

    回复于2025-07-09 14:39:54

    公司让员工自付新人工资本身不合法,克扣员工工资支付给新人更是违法。未经员工同意卸掉职务,若无法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属于违法变更劳动合同。另外,劳动合同约定为计时工资,公司未经协商擅自改为计件工资,也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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