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如果之前公司合同签约在广东已工作两年,后面今年5月分公司开在湖南,现在重新签订合同写着试用期6个月,合法吗?目前我正在怀孕期。

湖南省-长沙市 劳动争议 2025-07-07 18:55:57
用户:135*****766
律师回复(5)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82人

    回复于2025-07-07 18:59:01

    你好!同一个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590人

    回复于2025-07-07 20:59:03

    这个不合法,一个公司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36人

    回复于2025-07-07 21:48:51

    重新签合同设6个月试用期不合法。依据《劳动合同法》,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你已在该公司工作两年,这次不应再设试用期。你处于孕期,权益更受法律保护。你可和公司沟通,指出法律规定,要求取消试用期。若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745人

    回复于2025-07-07 22:04:39

    这个没有任何依据,试用期只能有一次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57人

    回复于2025-07-08 11:24:37

    这种情况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你已在该公司工作两年,重新签订合同不能再约定试用期,且你处于怀孕期,用人单位更不应以此为由设立试用期。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5*****766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