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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 我想咨询的是关于企业博士后离职退站相关问题。 目前我在天津某材料制造类公司,已博士入职一年半,博后进站一年。但由于公司压榨劳动,身心压力太大,想离职,并博后提前退站(正常是入站两年进行考核后再出站)。 疑问是,是否可以离职退站,会不会很麻烦,提前退站会不会赔偿,还有人才引进的钱要不要退。目前还有个情况是,正常博后要发放补助的,但是公司规定的是,博后两年出站后再将两年的补助一起发放,如果提前一年退站,能否拿到第一年博后的补助。

天津市 劳动争议 2025-06-25 19:04:40
用户:138*****647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78人

    回复于2025-06-25 19:09:20

    可以离职退站,但可能会麻烦。是否赔偿和退人才引进的钱,得看你和公司签的协议咋规定。要是协议里有提前退站赔偿和退还引进费用的条款,那可能得按约定来。关于补助,虽然公司规定两年出站后发,但你工作了一年,应能拿到第一年补助,可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 陈敏律师

    月帮助95人

    回复于2025-06-25 19:29:21

    入站的时候应该是有签订协议的吧?需要结合劳动法律和你们的协议综合判断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36人

    回复于2025-06-26 11:24:3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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