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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于2025年5月12日在拼多多平台由被告所经营的品牌好货店购买了联想拯救者r7000(订单编号为:250512-077248622202413),实付款4697元。被告于2025年5月12日发货(顺丰快递编号为: SF31),原告于2025年5月13号签收后,发现该商品的封条是被拆完后封上去的,被告声称这是全新的无拆封的商品。原告第一时间与被告协商退货退款,但被告态度极其恶劣。 2025年5月31日原告向当地市民服务热线12345发起投诉,被告于2025年6月1日来电,表示只道歉不赔偿,原被告协商未达成一致。

河北省-唐山市 其他 2025-06-16 23:32:29
用户:130*****566
律师回复(3)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5人

    回复于2025-06-17 08:04:37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争议的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84人

    回复于2025-06-17 11:08:50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告提供的商品与描述不符,原告有权要求退货退款。若协商不成,原告可向消协投诉或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33人

    回复于2025-06-17 12:00:59

    这情况被告可能构成欺诈。首先可再与被告强硬协商,表明若不退款赔偿将走法律途径。若协商不成,可向拼多多平台投诉要求介入处理,也能向消协等组织反映。还可准备好购买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退款并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赔偿,金额为商品价款三倍,不足五百按五百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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