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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国家规定的小产假15天扣工资合法吗?扣工资只让我去领生育津贴

江西省-抚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6-12 14:58:18
用户:188*****909
律师回复(5)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73人

    回复于2025-06-12 14:59:10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979人

    回复于2025-06-12 15:01:50

    国家规定小产假15天扣工资不合法。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享受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正常发放工资。若已参加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未参加的,用人单位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你可与单位协商,要求补足工资差额,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回复于2025-06-12 15:03:22

    小产假15天扣工资不合法。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94人

    回复于2025-06-12 16:41:27

    产假是法定的,这个没有依据扣款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99人

    回复于2025-06-12 20:36:25

    国家规定小产假 15 天扣工资通常是不合法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小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单位不得扣工资;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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