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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公司面试的时候说无责底薪2700加200全勤一个月,试用期7天没工资。试用期第3天才说我是应届毕业生,将无责底薪变成2300加全勤200一个月让我考虑一下,但是我还没做答复。最后第6天上完班把我辞退了,我能拿到多少钱?(当地工资标准是最低1850元一个月)

广东省-湛江市 劳动争议 2025-06-10 19:40:07
用户:184*****642
律师回复(3)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24人

    回复于2025-06-10 19:50:49

    你能拿到的工资应按照实际工作天数计算,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虽然公司提出了新的薪资标准,但你未答复,应按最初面试时约定的无责底薪 2700 元加 200 全勤的标准来算,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40人

    回复于2025-06-10 20:35:45

    首先,公司试用期无工资、随意降低底薪的做法不合法。你工作6天,公司应支付工资。按当地最低标准1850元/月算,日工资约为1850÷21.75≈85元,6天工资约510元。你可与公司协商支付这部分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05人

    回复于2025-06-11 10:32:00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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