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8535人
回复于2025-06-06 18:47:01
劳动者提出辞职申请后一般不能随意撤销。你已提出辞职申请且公司完成领导签字,申请已生效。人资领导驳回撤销申请合理。若想继续留职,可与公司诚恳沟通,说明实际情况及读博计划有变,争取公司理解与同意;若公司仍不同意,只能按辞职流程办理,后续另寻合适工作机会。
月帮助2375人
回复于2025-06-06 18:51:52
你如果向公司提出了书面的辞职申请,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就已经生效了
月帮助4268人
回复于2025-06-06 20:12:40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月帮助7647人
回复于2025-06-07 09:37:25
一般来说,离职申请到达用人单位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得任意撤回。你 6 月 5 日提出的辞职申请,6 月 6 日想撤销,在公司已完成领导签字且驳回的情况下,通常难以撤销,不过你可与公司进一步协商,看是否有回旋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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