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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7月21日书写离职报告部门领导已经签字,交于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已经谈话。我申请8月8号办理辞职,我申请年休部门领导因工作需求不让休班,从8月4日到8月6日未上班,属于旷工吗?

山东省-临沂市 劳动争议 2021-08-06 10:14:33
用户:155*****788
律师回复(3)
  • 黄嘉玲律师

    月帮助7人

    回复于2021-08-06 10:28:42

    用人单位对于员工的年休假有安排权,未给员工安排年休假的,应当额外按工资的双倍支付应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您申报年休假未批准,您是需要正常上班的,但可以在离职后就未支付的应休年休假工资申请仲裁。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945人

    回复于2021-08-06 11:56:36

    如果公司没有批准,你自己没有上班,可能是嫌

  • 回复于2021-08-06 12:22:21

    公司没有批准的话不来上班,应属于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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