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女,检验员。我目前在非洲刚果(金)的一家国内央企的分公司工作,签了一年甲(用工单位)乙(用人单位)丙(我本人)三方的合同2025.7.30到期,去年五月来的。2025.5.27,向领导申请休假。当天公司开会塞拉利昂缺人要派一个人去,同时六七月份会派一个人到公司,领导就威胁说我们(我和另一个女同事)不愿意去塞拉利昂,来人后公司不需要那么多人,要把我们其中一个人辞退。但是我们都没去
1. 领导不同意我在六月份休假,说我可以休假但是我修完假后就不用来了,这合规?我能强硬向领导申请休假吗?
2.领导说后面是否开除、开除谁,要到六月底出结果。如果公司拖到合同快到期辞退我,我是否可能拿到赔偿金?
福建省-三明市
劳动争议
2025-06-03 01: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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