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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4.20在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喜邻里奈瑞儿门店做一个消乏湿湿乐美容项目时背部被烫伤,当时门店有2名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一直向我不断强制推销门店产品项目,在我拒绝以后仍然一直不停的推销,感受到推销手段过于强硬,甚至诱导我进行超出预期的消费,明显违背我的消费自愿原则,并服务过后慌称后续身体会出现按摩后的疼痛,实则我背部已烫伤刻意隐瞒,我于3天后感觉背部疼痛难忍不适后找门店协商事宜,结果门店买了烫伤膏给我后想草草了事,现在背部有疤痕。然后期间我没有到医院验伤。现在也过了一个多月了,门店退还了当时的费用,还有说负责我的疤痕修复但是我的争议点是精神损失赔偿问题,我该怎么办

广东省-广州市 其他 2025-05-30 12:58:11
用户:188*****129
律师回复(3)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031人

    回复于2025-05-30 13:01:02

    你好 有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121人

    回复于2025-05-30 13:07:45

    你好,你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要求对方退费,同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如果对方不承担,你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维权的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918人

    回复于2025-05-30 14:40:43

    你可先与门店就精神损失赔偿进行协商,收集能证明烫伤事实、门店过错及对你精神造成影响的证据,如沟通记录、背部疤痕照片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投诉或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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