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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写辞职申请了,我在公司是组长 ,第三天公司在群里通知换人,公司办公室的人不配我工作,我需要怎么做,合同没有继续写

广东省-深圳市 劳动争议 2025-05-24 14:44:45
用户:132*****390
律师回复(5)
  • 邓伟律师

    月帮助119人

    回复于2025-05-24 14:46:54

    就按照通知办理交接,结算 办理离职手续就可以了。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088人

    回复于2025-05-24 14:47:13

    你写了辞职申请,公司第三天通知换人正常。合同没续签,若已过原合同期限,公司可能构成未签合同。办公室人员不配合工作,先和他们沟通,表明工作交接需要配合。若沟通无效,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等。若因公司不配合交接给你造成损失,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用户追问2025-05-24 15:45:49
    如果我签合同了,工资条少一两元,工资条没有签名字
    律师回复2025-05-24 15:47:03
    办理完交接就可以走了
    用户追问2025-05-24 16:21:16
    没有明白了,我想举报公司,需要怎么办
    律师回复2025-05-24 19:18:47
    想举报什么,如果有劳动纠纷,直接劳动仲裁哦
    展开全部4条回复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816人

    回复于2025-05-24 15:40:35

    你好,配合什么工作?详细说明一下呢?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204人

    回复于2025-05-24 16:56:56

    如果你写的辞职申请未明确具体离职时间,且不想这么早离职,可与公司协商撤回申请;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公司不配合交接等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54人

    回复于2025-05-24 18:11:36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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