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10088人
回复于2025-05-24 14:47:13
你写了辞职申请,公司第三天通知换人正常。合同没续签,若已过原合同期限,公司可能构成未签合同。办公室人员不配合工作,先和他们沟通,表明工作交接需要配合。若沟通无效,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等。若因公司不配合交接给你造成损失,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月帮助4254人
回复于2025-05-24 18:11:36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