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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0日,成都市 2025年3月13日本人入职一家私企上班,面试说三个月试用期,由于试用期期间本人频发事情,需请假,然后请事假6.5天(非连续,也非一件事),病假三天,今天刚刚休假回来,告知我说因为请假太多被辞退了。 目前已办理各项离职手续,但是入职两个多月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今天离职时让我补签劳动合同,但我将签订日期签在了今天 诉求:是否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进行赔偿

四川省-成都市 劳动争议 2025-05-20 16:25:27
用户:152*****764
律师回复(4)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271人

    回复于2025-05-20 16:26:49

    可以仲裁主张非法解雇的赔偿金、以及直到今天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 刘敏律师

    月帮助983人

    回复于2025-05-20 16:27:53

    可以,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352人

    回复于2025-05-20 16:30:1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赔偿。首先,公司以请假多辞退你,若无明确规章制度支撑,属违法解除。其次,入职两月未签合同,虽补签但日期为今日,仍可主张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你可准备好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离职证明等证据,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和双倍工资差额。

  • 郭小锋律师

    月帮助187人

    回复于2025-05-20 16:39:51

    可以,第二个月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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