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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在要求所有员工必须签署新的薪资协议,工资改为60%基本工资+40%的项目工资,如果没有项目做,第一个月给发60%的基本工资,第二个月还没有项目做,就待岗,只发放本地区最低工资 请问孕妇适用吗?可以要求发放全额工资吗?

江苏省-无锡市 劳动争议 2025-05-19 18:46:05
用户:151*****869
律师回复(3)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365人

    回复于2025-05-19 18:46:37

    孕妇不适用该新薪资协议中降低工资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若孕妇能适应原劳动,应按原工资标准发放;若不能适应,也应根据医疗机构证明调整,而不是按新协议降低工资。 江苏本地律师,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587人

    回复于2025-05-19 18:53:00

    孕妇同样适用公司新薪资协议规定,但公司做法需合法合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降低其工资。若孕妇无项目待岗,公司只发最低工资不合理,孕妇可要求按原工资待遇发放。建议先与公司友好协商,表明自身权益;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6人

    回复于2025-05-19 19:25:40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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