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因为房屋年久失修快坍塌,家里就把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除(拆了前半部分三间厢房,前面阳台保留,地基也还在),因为前期未向村里申请,村里不允许在原宅基地上修建,如果新建,必须前后房屋全拆后搬到村里新建居民点建房,但由于后面宅基地上部分房屋为生产经营用的厂房(有营业执照),所以根据家里的实际情况,不能接受全部拆除后到新建居民点建房的方案。现在提出诉求,想在原宅基地上恢复之前的房屋,村里和镇里也一致不同意。现在的情况就是房屋拆除后的废墟状态。
想问下看能否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权。
浙江省-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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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7 19: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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