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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总公司在深圳,分公司在东莞,我在东莞办公,现在试用期到了,深圳人力总监是新来的,说不清楚我的工作情况,很难评估,现在想把我的试用期延迟一个月转正。

湖北省-武汉市 合同纠纷 2025-05-16 08:37:06
用户:137*****346
律师回复(7)
  • 占静律师

    月帮助502人

    回复于2025-05-16 08:40:46

    你签了合同,有明确约定,不能随意延长试用期,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02人

    回复于2025-05-16 09:01:14

    根据《劳动合同法》,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若已约定试用期,再延长属违法。你可和深圳人力总监说明情况,强调法律规定,要求按原约定转正。若人力总监坚持,你可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495人

    回复于2025-05-16 09:01:34

    如果不属于法定情形,延长试用期不合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425人

    回复于2025-05-16 09:15:28

    您好,可以拒绝,不同意。

  • 李志峰律师

    月帮助244人

    回复于2025-05-16 09:48:57

    违法,可以联系我详聊一下情况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06人

    回复于2025-05-16 12:51:50

    公司想延迟你试用期的做法需满足一定条件才合法,即需与你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且延长后的总试用期不能超过法定上限。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29人

    回复于2025-05-17 10:07:53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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