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336人
回复于2025-04-25 21:00:04
1、即使未达到工作要求,只要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劳动合同法》第30条)。完全取消底薪属于变相克扣工资,是违法行为。2、主管以"不达标无底薪"施压属于变相解除劳动合同,若您未自愿签字,可主张解除行为无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41条规定,否则构成违法解除。3、离职时用人单位必须结清全部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拖欠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月帮助9339人
回复于2025-04-25 21:27:34
主管辱骂、以无底薪逼迫离职且拖欠工资的行为违法。你可先和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并恢复工作。若协商不成,收集好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作情况的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月帮助1761人
回复于2025-04-26 09:27:1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被拖欠的工资,因此离职的补偿金,还可以思考是否存在以下情形,被辞退的双倍赔偿金,没签署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处理社保问题,点击头像可以图文咨询,可以把证据发给我帮你整理材料起诉,私信详细沟通以追回款项。
月帮助4146人
回复于2025-04-26 12:56:23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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