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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员工签订了招聘代理协议 形成合伙人关系 员工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 说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现要求补差2被工资

重庆市 劳动争议 2025-04-17 22:44:09
用户:181*****640
律师回复(2)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11人

    回复于2025-04-17 22:48:01

    如果公司与员工签订的招聘代理协议符合合伙协议的特征,且双方形成了合伙人关系,那么一般不认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员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差,可能得不到劳动仲裁机构的支持。但如果招聘代理协议实质具有劳动合同的属性,或员工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则可能需承担支付双倍工资补差的责任。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65人

    回复于2025-04-18 23:52:50

    这得看招聘代理协议具体内容,若能证明双方形成合伙人关系而非劳动关系,那员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可能不成立。公司可收集协议、合作相关证据,证明双方并非劳动关系。若协议未明确双方关系,可能对公司不利。建议积极应对仲裁,向仲裁委说明情况,必要时找专业人士帮忙梳理证据和答辩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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