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那边上了14天的班(含1天公休)
入职之前老板电话里和我承诺试用期底薪为6800元,且我有录音。
然后因为老板和其他股东对我不满意,不想支付我底薪6800的工资,就联合公司其他员工来给我穿小鞋。让我干不下去离职。
然后以我是主动自离只给我发放 市最低工资标准 的2030元底薪。
这期间老板没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交医社保。
这种情况下能以当时入职老板在电话录音承诺的6800元底薪结算薪资吗?
福建省-福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3-28 08: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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