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目前在江西赣州一私企就职,到3.26日在职满两年,处于孕34周,现和人事和老板在微信沟通休产假事宜,态度一直模糊不清,并且老板发微信语音说私企并没有产假,并且在职近两年期间,2023年3月27日入职,2024年6月才开始缴纳社保,导致我在预产期社保未缴纳满一年,领不到生育津贴,公司也并不给休产假,开始是我提出先不要缴纳社保,第一年的劳动合同本人也未签字就被拿走,未留底,第二年续签的已签字,现想通过法律途径,依照法定休产假188天,并且想知道这个社保和合同问题能否向公司追责补偿
江西省-赣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3-17 16: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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