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垫付的钟点工费用不给报销、不给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入职前商定的一周一休变成一个月不管几周都固定四天公休,公司计算工资的公式我不认同,实发工资金额同按商定公休数计算出的不一致。我于2024.12.12入职,2025年2.28离职。我的诉求是报销垫付钟点工费,补发错误计算方式产生的薪资差额,补发法定假日加班费,补缴社保、2025年1月和2月要求双倍薪资补偿。据说公司老板同区政府及区法律援助的人有一定交情,之前的员工欠薪申请仲裁结果不理想。未签合要求双倍工资诉求未得到支持。另外公司自入职时就故意留了暗门,发薪的公司名同实际服务的餐厅所属公司不一致,劳动关系认定模糊
上海市
劳动争议
2025-03-05 01: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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