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现在面对的问题是,我想辞职了,告诉不给离职。起因是这样的,我于2024年五月份签了一份进修协议,协议内容是,去进修三个月,签四年的服务期劳动合同,如提出离职,就赔付公司,(培训我方时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即甲方在赔偿任何第三方或向乙方索赔时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费用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的)。在去进修学习时,我是政府免费名额去了,公司不需要给我付进修费用,只给了每个月1200的进修补助(三个月共给了3600)
由于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所以我提交了离职书,但是公司不给我走,要我赔进修期间的3600块补助+三个月的工资,请问这合法吗
湖北省-武汉市
合同纠纷
2025-02-25 20: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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