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
我们公司是调休制度(一个月四天),我们过年期间是1月20号放假到2月2号。
现在公司说二月份中的2号,涵盖星期天为由,将我们月休四天降为三天。这是否合法。还有调休的计算方式是否应该为,以一个星期为标准去计算休息时间。
第二个问题
提成假设:达到100-500点赞以上提成10元,500-2000点赞以上提成20 以此类推。
我某月提成标准达到了公司给出的最高标准,并且超出,但是公司明确以此类推,确只给我计算了以此类推前的提成标准,我的业绩明明超出最高标准的范畴很多,这是否违法
文字较多,辛苦了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2-07 11: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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