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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和谐融洽的班 组工作氛围,制定以下具体规定: 1、针对在单位内使用不文明用语,说脏话等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责任人一次考核金额 300元。 2、对于不爱护单位财产设施的不良习惯,如摔键盘、摔电话等,一次考核金额 200 元 3、针对当日工作未及时完成且未持续跟进的情况,一次考核金额200元。 4、针对工作中挑拨、搬弄是非,一次考核金额 500元。 希望大家能够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互相监督,共同推动班组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全员签字确认: 请问,领导私自制定这样的规矩是否合法?

甘肃省-兰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1-27 09:15:08
用户:183*****311
律师回复(4)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80人

    回复于2025-01-27 09:18:47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84人

    回复于2025-01-27 10:53:22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85人

    回复于2025-01-27 11:30:21

    这种规定需要全员同意才可以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33人

    回复于2025-01-27 21:04:31

    这规矩若不违反法律法规且经民主程序制定、向员工公示,一般合法。若员工有异议,可先与领导沟通,不行就通过工会或劳动部门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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