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全供事业单位职工,周一至周五上正常工作时间,根据工作安排,我们组成考核组,对乡镇进行工作考核,考核时间是七天,单位安排我们连续考核七天,考核结束后调休两天,在下乡考核的第三天(周六),天气闷热,连续三天考核乡镇工作比较忙,压力也很大,周六中午我在所考核的乡镇单位吃过饭,回到考核办公室后,突发疾病,在县医院住院十天,诊断为脑梗塞,出院后我要求单位申报工伤,如不能认定工伤要求单位报销个人自费部分,周六毕竟是休息日,我属于加班开展工作,单位说已经咨询工伤办理处,应该是无法申请工伤成功的,对于个人自费部分,单位考虑我家庭困难,只愿意一次性补偿50%自费部分,后期我复查治疗费用也不再管了,我该怎么办
河南省-濮阳市
医疗纠纷
2024-08-04 12: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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