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一套公寓,购房时开发商承诺会在小区楼下建一个沃尔玛,且售楼部的沙盘上也标注了公寓的裙楼为沃尔玛位置、售楼部也公示了沃尔玛相关文件但是购房合同中没有注明,且购房合同的附件中约定开发商销售房屋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与售楼部的模型不作为合同约定内容。交房房后开发商以沃尔玛退出中国为由停止了沃尔玛位置的裙楼建设,在自媒体上公示了与沃尔玛的解约通知,告知后续会引进其他商家。一审诉求1、解除原购房合同,退回房款及相应费用;2、补偿购房款的利息费用;3、被告承担诉讼相关费用。法庭一审驳回,现在问大家是否有继续二审的可能?
湖南省-长沙市
房产纠纷
2025-01-20 1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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