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质量问题买房人想退房(墙体空心,隔音差,暖气不热,潮湿,阁楼存在安全隐患等原因), 售楼部公司不同意。 买房人以房地产公司商品房房屋没有在不动产中心备案、随意变更房屋设计图、无房地产委托为由提起诉讼,一审售楼部公司没有拿出相关证据 ,故判决售楼部公司向买房人退款终止合同。其后售楼部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又进行上诉,二审售楼部公司补充房地产委托书,出庭时房地产公司提出他们的房屋依法售卖,并五证齐全,但并未向法庭提供出五证,日后也未进行邮寄,法院的判决书显示买房人起诉无效,售楼部公司胜诉。 但买房人全程没有和开发商公司签署合同。败诉后和售楼部签分期合同有纠纷之后没付尾款怎么办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房产纠纷
2022-04-05 18: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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