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5月6日因公司海外项目回国休假一个月后,后项目一直发放息工工资及正常缴纳社保至2024年10月30日未通知本人情况下暂停了社保,24年2月去离职因海外项目所欠绩效5万元未承诺发放时间继续等待放弃离职,24年10月公司领导通知办理离职可以用大学生安家费抵扣未发放绩效奖金,约定11月办理离职,11月4日办理离职,公司人力资源部要求退还23年11月-24年11月所有个人及公司缴纳社保费用约15万元。本人觉得不合理,补交个人部分社保没问题,但是未离职情况下补交公司社保没有相关文件及规定,因此申请劳动仲裁。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4-11-04 1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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