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于9月2日入职,在职1个月27天,已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已转正,公司购买了9月10月的社保,但是医保一直没有购买。公司给出理由为原先的医保没有停保无法办理,但本人是10月6日自己发现没有停保并
当日就停保可以购买了,但是到今天依旧未购买医保。
公司现在是让我工作到11月15日后才能补交9月10月的医保,这合法吗?
2.我在10月19日提出辞职,已同意1个月后办理离职,但是我10月26日去医院检查身体患病无法继续工作,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即刻为我办理离职手续停止工作?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4-10-27 21: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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