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同意一4S店将车辆拖走进行定损维修,次日下午五点四十分左右该4S店定损人员与我联系,说明车辆损坏零件已检查完毕,询问是否与厂家进行订件维修,当时在电话中我同意进行维修。二十分钟后我与该店人员联系,希望暂时不要进行零件订购,但被告知已下单且不能取消。现在该店告知零部件已全部到达仓库,我方主张将车辆报废处理不再维修,该店向我索要零部件折旧费。主要疑问如下:
作为一般消费者,并不清楚4S店与厂家之间的订货逻辑,该店电话询问时并未告知一旦同意将不能做退货处理,且我未签署任何同意维修的合同,所以零部件折旧费是否应由我承担?
山东省-济宁市
其他
2024-10-16 00: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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