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于今年三月份入职重庆一家公司(简称A公司),后在签订合同时候,A公司拿出一份合同,合同为劳动合同书,上面甲方(用人单位)为深圳的一家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在最后一页上写了本人已经阅读甲方及用工单位xx公司员工手册和规章制度......,但这个xx公司为另外一家公司(简称C公司),也就是本人实际工作单位打卡单位都为A公司,合同上用人单位为B公司(工资及社保都是b公司缴纳),合同用工单位为c公司。现在本人被辞退,开了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盖章为b公司。现在想咨询如下问题:本人与A公司算不算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能够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

重庆市 劳动争议 2024-10-06 18:27:54
用户:130*****085
律师回复(3)
  • 刘敏律师

    月帮助978人

    回复于2024-10-06 18:36:32

    可以。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628人

    回复于2024-10-07 09:04:54

    你好,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进行赔偿。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50人

    回复于2024-10-07 18:40:52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0*****085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