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的各种规定
海商法:13、设定船只典当权,由典当权人和典当人共同向船只挂号机关处理典当权挂号;未经挂号的,不得对立第三人。民用航空法:第十六条 设定民用航空器典当权,由典当权人和典当人共同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分处理典当权挂号;未经挂号的,不得对立第三人。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则的产业典当的,应当处理典当物挂号,典当合同自挂号之日起收效。第四十二条处理典当物挂号的部分如下:(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
【专利请求费用】有关各种费用的交纳的规则各种费用可在规则的时间内,直接向专利局当场交纳(直接向专利局递送请求文件的,可其时交纳请求费);也可在规则的时间内经过邮局汇款交纳。经过邮局递送请求文件的,(约过一个月左右)在接到专利局下发的“受理告诉书”后,交纳请求费,交费期限自请求日起二个月之内。有必要留意,该期限决不是自“受理告诉书”发文之日起二个月之内交纳。还没有颁发专利权的专利请求,地点年度无须交
1993年6月3日,飞航局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习惯我国改革开放和开展民用航空运送的需求,保证飞翔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则,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招聘外籍飞翔人员驾驭在我国挂号的民用航空器,从事旅客、行李、货品、邮件的公共航空运送飞翔。第三条 飞翔人员是指直接操作航空器和航空器上飞翔、通讯等设备的人员,包含驾驭员、领航员、飞翔通讯员、飞翔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审理医疗事故补偿胶葛案子适用何种规范确认伤残等级问题的规则针对医疗事故补偿案子应适用何种规范确认伤残等级问题,我院向省法院进行了请示。省法院于2004年10月10日作出了吉高法[2004]130号《关于对审理医疗事故补偿胶葛案子适用何种规范确认伤残等级问题的答复》,明确规则:应依照卫生部2002年7月19日拟定的《医疗事故分级规范(试行)》确认伤残等级。该规范规则:“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