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都属于自诉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案子有:1.著作权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子;2.邻接权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子;3.专利请求权纠纷案子;4.专利权权属纠纷案子;5.专利请求权、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子:6.侵略专利权纠纷案子;7.冒充别人专利纠纷案子;8.创造专利请求发布后、专利权颁发前运用费纠纷案子;9.职务创造创造创造人、设计人奖赏、酬劳纠纷案子;10.创造人、设计人资历纠纷案子;11.商标权权属、侵权纠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法发〔2011〕3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处理侵略知识产权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定见》的告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总政治部捍卫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出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为处理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处理侵略知识产权刑
国务院批转全国冲击侵略知识产权和制售冒充伪劣商品作业领导小组《关于依法揭露制售冒充伪劣商品和侵略知识产权行政处分案子信息的定见(试行)》的告诉(国发〔201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安排:国务院赞同全国冲击侵略知识产权和制售冒充伪劣商品作业领导小组《关于依法揭露制售冒充伪劣商品和侵略知识产权行政处分案子信息的定见(试行)》,现转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国务院2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侵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2004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1次会议、2004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28次会议经过)(法释〔2004〕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 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侵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已于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