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题

驰名商标的侵权

驰名商标侵权的情形

我国《商标法》第52条对各种商标侵权行为作了罗列性规则: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那么著名商标侵权的景象有哪些内容?听讼网小编为你具体介绍,欢迎阅览。(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答应,在同一种产品或许相似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的;(二)出售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三)假造、搜自制作别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许出售假造、私行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赞同,

驰名商标被侵权怎么办

贵州省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XX集团有限职责公司诉凯里市XX批发部一案作出一审判定:判令被告张某中止商标侵权行为,并中止出售“青”、“青溪”侵权产品,补偿原告XX集团经济丢失;确定原告XX集团运用的“青”及“青溪”注册商标为。据悉,这是贵州省首例经过法院确定著名商标的。2006年12月28日,清费者李某在凯里市XX批发部购买了一件外观与贵州XX厂产品相同的“青龙溪”牌经典五星XX。当他翻开酒后

对驰名商标的侵权如何认定

由于著名商标内所蕴涵的巨大投入和可预期的经济利益,著名商标长时间是不法侵权者觊觎的目标,因而,对著名商标侵权的确定与一般商标不同,前者更广泛。由于对著名商标的维护主要是从横向和纵向两方面下手,横向使与著名商标“近似”的标识规模扩展,扩展到了纵向则使著名商标所标明的产品或服务类别扩展,从相同或相似产品或服务扩展到非相似的产品或服务上,到达给予特别维护的意图。国际有关商标的知识产权条约也是根据这种思路

对驰名商标的侵权要如何认定

(一)商标的反向冒充商标的反向冒充也称商标的反向仿冒,是指经营者合法获得别人具有注册商标的产品后,未经商标注册权人赞同,私行替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替换商标后的产品又投入商场的行为。商标反向冒充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向别人虚伪地表明产品的实在来历,其实质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我国修改后的新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四)未经商标注册人赞同,替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

什么是驰名商标及谁有权认定驰名商标

跟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胶葛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的 颁布实施,具有商标胶葛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成为著名商标的确认主体之一。由此在我国现行的法令体系中,依法行使著名商标确认权的主体,由本来的国家商标行政 主管部门单一确认制转为多元化检查。在当时的局势下,著名商标确认主体的上述改变会对我国的著名商标确认及保护作业带来怎样的影响,怎么更好、更合理的

恶意注册域名侵害驰名商标

8月9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知识产权案子中依法确定一商标为著名商标,并判定运用该商标歹意注册域名的被告中止侵权并补偿经济损失。本年1月17日,原告浙江顺时针服饰有限公司公司收到一封电子邮件。发信人宋某称,他已在国际互联网上注册了“顺时针内衣。com”的中文域名,想以2万元向公司转让该域名。顺时针公司以为宋某的行为已构成对“顺时针”商标的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故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顺时针

驰名商标是不是只是中国驰名商标

我国现行的著名商标法令维护系统所建立的“个案维护,被迫确认”的形式,能够很好的处理著名商标的时刻性问题,可是关于著名商标的空间性问题,笔者以为著名的地域范围上尚有需清晰之处。(一)商标著名的地域是否仅限于一个国家范围内著名商标是否有必要在本国范围内著名——这一问题,曾经是我国参加世贸安排知识产权商洽的焦点。1999年9月维护工业产权巴黎条约和国际知识产权安排大会经过了《维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大会和国

驰名商标的概念

著名商标既具有一般商标的差异效果,又有很强的竞争力,知名度高,影响规模广,现已被顾客、经营者所熟知和信任,具有相关的商业价值。这些特色使之常成为侵略的目标。为了避免和削减这种侵权行为的发作,《维护工业产权巴黎条约》、《与交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都对著名商标的特别维护作了卓有成效的具体规则。《维护工业产权巴黎条约》第6条之2第1款规则,一个商标如构成对经注册国或运用国主管机关认为是归于一个享有本条约

驰名商标的定义

商标是知识产权维护手法之一。商标代表了一种服务与产品的质量、诺言,准则完善,但有地域约束。 商标未经注册也能够运用。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挂号的商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商标。自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对其出产、制作、加工、拣选或许经销的产品,供给的服务项目在我国境内需要与别人差异时,应当请求。从字面上了解,无非便是知名度很高的商标,但这仅仅表面上的了解,人们很难看

驰名商标的实质

著名商标与我国著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本质是一国的主管机关(包含行政、司法或许准司法机关⑽)对商标著名这一客观事实的法令承认,既然是客观事实,就存在时刻和空间性的问题。我国现行的著名商标法令维护系统所建立的“个案维护,被迫确认”的形式,能够很好的处理著名商标的时刻性问题,可是关于著名商标的空间性问题,笔者以为著名的地域范围上尚有需清晰之处。(一)商标著名的地域是否仅限于一个国家范围内著名商标是否有必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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