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题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抗诉案

一、根本案情申述人(原审被告):张政,男,1985年1月5日生,住光山县寨河镇刘堂村张油坊乡民组,系刘堂村小学五年级学生。法定代理人黄勇德,男,33岁,系张政之父。被申述人(原审原告):王洪,男,1988年11月28日生,住光山县寨河镇刘堂村王寨乡民组,系刘堂村小学二年级学生。法定代理人:董秀荣,女,36岁,系王洪之母。1998年阴历7月28日下午5时许,张政放学后骑自行车回家,在离校园500米左

阿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人身危害每天都在咱们日子中发作,并且发作的频率还不低,应该引起咱们满足的注重。对残疾人的人身危害对其自身来说是落井下石的,咱们应该坚持能动司法,及时救助受害人的丢失。下面,听讼小编经过一详细事例:阿某人身危害补偿胶葛案,为我们解说人身危害补偿的处理办法。案子:原告阿某某因乘坐被告江西省南昌市某某服务有限公司的客车发作交通事故,形成腰椎骨严峻受伤、双下肢彻底瘫痪,司法鉴定为二级伤残。在案子审理过程中

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主体

学生人身危害补偿胶葛主体,是指学生人身危害补偿胶葛的受害人和应承当民事补偿责任的加害人。从法令视点来讲,学生人身危害补偿胶葛主体可分为补偿权力人和补偿责任人两种。(一)补偿权力人。补偿权力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许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危害的受害学生、依法由受害学生承当抚养责任的被抚养人以及逝世受害学生的近亲属。在校园遭受人身危害的学生,既有在幼儿园承受学前教育的幼儿,在小学学习的小学生,也有在中学学

以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选择

医疗事端发作之后,那么就有或许发作很大的问题胶葛首要便是补偿的职责还有后续的医疗问题,那么这个医疗事端补偿胶葛和人身危害补偿胶葛是怎么联络的?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以医疗事端补偿胶葛与人身危害补偿胶葛的挑选2003年12月4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没有象2002年《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应如何处理

由于打架或是事端等而形成了人身危害,在之后受害者肯定是会要求取得人身危害补偿,两边就简单在补偿金的多少上产生纠纷,到时候会经过法令途径来处理。那么,人身危害补偿纠纷案应怎样处理?听听听讼网小编给出的具体定见。人身危害补偿纠纷案应怎样处理损伤忽然而来,有的人不知所措,有的人心有余悸,还有的人抱着横竖谁损伤谁补偿的主意,所以,在遭受损伤后怎样索赔的问题上就呈现了许多误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人身损害赔偿法律纠纷解答汇编

人身危害补偿法令纠纷回答汇编1、在路途交通事端诉讼中,应当申述谁?向哪里的法院申述?回答内容:机动车发作路途交通事端后,被侵权人申述的,应当将侵权人及车主和机动车第三者职责强制稳妥的稳妥公司列为一起被告。假如机动车一方一起投保商业第三者职责稳妥,能够将第三者职责稳妥的稳妥公司列为一起被告。《稳妥法》第65条:稳妥人对职责稳妥的被稳妥人给第三者形成的危害,能够按照法令的规则或许合同的约好,直接向该第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须知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依据(1)自然人应当提交记载其名字、性别、年纪、民族、居处、联系方法、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的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寓居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2)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应当提交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营业执照、注册挂号证书或许安排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2.危害的时刻、地址、方法的依据;3.当事人供认或许两边达到危害赔偿的依据;4.人身危害的依据(1

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在路途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补偿胶葛案子中,受害人通常会进行伤残判定,以确认是否到达伤残以及伤残等级,然后确认是否建议残疾补偿金。而假如到达了伤残等级,并有被抚养人的话,被抚养人一般也都会参加到诉讼中来,建议被抚养人日子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第二十八条规则:被抚养人日子费依据抚养人损失劳动能力程度,依照受诉法院地点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

本案是劳动争议纠纷还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案情:2003年头,被告某砖瓦厂(甲方)业主与被告周某(乙方)两边签定《承揽半制品制品 协议书》。协议签定后,被告周某就找来原告杨某配偶等几十名工人。由周某组织每个 人的工种及每个工种薪酬的价格和计算办法。帐也由周某与砖瓦厂结算,然后再由周某 别离与工人结算。2003年7月16日清晨5时许,砖坯成型车间泥土传送带呈现毛病,开机工熊某叫从事整理 推运废砖坯作业

在校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探讨

未成年学生在学校或学校安排的活动中,因遭到损伤或许给别人构成损伤而构成的补偿案子,从其性质上说,归于侵权补偿案子。在发作了学校损伤补偿案子之后,学校和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不应当承当职责?应当承当怎么样的职责?这是每一所学校和每一位学生家长都十分重视的问题,也是在审判实践中常常碰到且争议较大的问题。因此,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这个问题深化地进行讨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未成年人学校人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