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原告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当地税务局,住所地鹤壁市长风路中段。法定代表人辛玉红,该局局长。托付署理人李庄福,河南通奥律师事务所律师,署理权限:代为供认、抛弃、改变诉讼恳求,进行宽和,提起上诉。被告李安林,别号李喜林,男,1965年元月8日出世,汉族,鹤壁市山城区鹿楼乡鹿楼村乡民,住该村。被告李秋林,别号李百顺,男,1963年9月9日出世,汉族,鹤壁市山城区鹿楼乡鹿楼村乡民,住该村。第三人鹤壁市鹿楼乡鹿
原告:徐某某被告:周某某2002年 8 月 2 日,被告与案外人上海市宝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公司”)签定《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被告购买坐落上海市虹梅路 3200 弄 20 号 401 室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好“宝鼎公司”于 2003 年 10 月&
二手房以其相对廉价的价格招引了越来越多购房者的留意。但是,假如购房者经验不足,对相关法令知识缺少了解,往往简单忽视潜在的法令危险,导致胶葛乃至产业损失。2015年,广州从化法院就审理了不少关于二手房的房子生意合同胶葛。下面就和听讼网小编来看看下面的事例吧。事例1、装饰入住近六载办证希望竟成空2008年,齐某经过其大哥了解到刘女士有套房子要出售,刘女士标明自己现已离婚,要卖的房子房产证是挂号在她的名
1997年5月1日,香港天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光公司)与新世纪建造开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签定《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好:天光公司向新世纪公司购买深圳市深南东路68号新世纪广场西塔楼第27层至39层、第40层的1/4,总面积20000平方米,每平方米港币9000元,总金额为港币18000万元;新世纪公司须于1998年12月31日将本合同规则检验合格的房地产交给给天光公
樊某与顾某于2003年10月1日缔结房子生意合同一份,合同约好:樊某将建筑面积为339平方米的住所楼一幢,以人民币20万元卖给顾某;如单独违约,承当违约金2万元;合同自缔结之日起收效。嗣后,樊某在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介绍下,又以27万元将同一幢住所楼卖给了韩某、童某。顾某以樊某毁约形成其丢失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恳求樊某赔偿丢失两万元。对该案怎么处理,第一种定见以为,因为该房子的建房所用土地为团体土地
关于房屋买卖总会涉及到各方各面的问题,那么面临这些问题咱们应该怎么做呢?下面听讼小编为您带来一则关于房屋买卖胶葛事例的解析,期望能为您带来参考价值,祝您阅览愉快,有所收成。事例在xx区法院,xx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庭署理的某房产公司诉孙某商品房预售合同胶葛一案,通过法庭审理,本所律师提出的首要观念被法庭采用,在法庭掌管下,诉讼两边达成了调停协议,本所律师成功地保护了托付人孙某的合法权益。本年5月下旬,
房子生意合同胶葛案《物权法》第15条确立了物权变化的原因与成果相区别准则,物权转让行为之不能成果,并不必定导致物权转让合同无效。本案房子生意合同之效能应根据《合同法》相关规矩确认,而不能以房子是否现已处理物权挂号或合同是否能够实施来确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关于未挂号收取权属证书的房子不得生意的规则,归于行政管理性标准而非合同效能性标准,该项规则不该作为确认房子生意合同效能的根据。【案情】原告葛
原告(被上诉人):琼海万泉河黄酒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上诉人):符祝浪,男,1963年2月生,汉族,琼海市人。审级:再审。审判机关和审判安排一审法院:琼海市人民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大经;审判员:黄良海、王春映。二审法院: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守冠;审判员:陈海燕;署理审判员:蔡大武。二审再审法院: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文和;署理审判
樊某与顾某于2003年10月1日缔结房子买卖合同一份,合同约好:樊某将座落于缔造镇镇南路、在镇村镇缔造用地上缔造的建筑面积为339平方米的住所楼一幢,以人民币20万元卖给顾某;如单独违约,承当违约金2万元;合同自缔结之日起收效。嗣后,樊某在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介绍下,又以27万元将同一幢住所楼卖给了韩某、童某。顾某以樊某毁约形成其丢失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恳求樊某赔偿丢失两万元。对该案怎么处理,第一种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龙民一初字第826号????原告张XX,男,1979年10月26日出世,汉族,住海口症美兰区海府路59号之十一。??托付代理人李武平,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律师。13907551010(手机)??被告海南永生实业出资有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口市金龙路百金城1502房。??法定代表人黄世敏,总经理。??第三人海南金禧物业处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口市龙昆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