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纠纷案例分析
原告李历楠,男,1983年9月1日生,汉族,干部。托付署理人郭红亮,男,1978年7月15日生,汉族,干部。被告王艳伟,女,1984年10月14日生,汉族,农人。托付署理人王波,系河南福聚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李历楠诉被告王艳伟子女抚育胶葛一案,原告李历楠于2009年6月4日诉讼来院,本院于同日作出受理决议。2009年6月5日,本院向被告王艳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
离婚子女抚育费胶葛经典事例解析诉讼当事人原审原告(被上诉人),赵某,男,1954年出世。原审被告(上诉人),刘某,男,1647年出世。原审被告(被上诉人),沈某,女,1958年出世。第三人,小赵,女,1987年9月出世。一、根本案情1981年,赵某与沈某合法挂号成婚,婚后沈某生育了两个女儿,其间二女儿小赵于1987年9月出世。2003年6月22日,因家中电话串线,赵某在沈某与别人(刘某)的电话争持
事例:近来,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同抚育费纠纷案,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王某支授予前妻的养女即原告的生活费、膏火等各项费用的一半。据查明,原告系被告与原告署理人在其婚姻存续期间收养的女儿。2006年1月23日,被告与原告署理人在日照市岚山区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约好原告由被告抚育,原告托付署理人每月给付原告生活费100元,直到原告年满18周岁止。后原告署理人将原告带走,并于2006年9月份组织其
【案情】原告李某某(女)与被告夏某某(男)于2006年元月1日成婚,婚后生育一女,后因两边常为家庭生活小事发作吵打,李某某于2007年10月16向夏某某提出离婚,次日,李某某在亲朋的劝说下,表明往后不再提出与夏某某离婚,并与夏某某签定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好:如李某某再次提出离婚,其婚后一切共同产业均归夏某某一切,婚生女由夏某某抚育,李某某不得有任何贰言。协议签定后,因为两边的联系一向没有可以改进,故
现如今由于经济上的原因,关于白叟的奉养问题现已是一个抢手的话题了。有许多的白叟得不到有用的奉养,特别是在一些乡村,由于司法水平的落后,这些白叟也不会去建议自己的权力。今日听讼网小编就给我们详细介绍下。案情简介黔东南州某县杨某某白叟,女,75周岁,农人,1959年其老公前妻不幸逝世,留下两个幼儿无人照料,同年仁慈的杨某某白叟在同乡的促成下与老公结合,承当起一个母亲和妻子的职责,照料起这样一个不幸的家
一、案由解说同居联系析产、子女抚育胶葛(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子案由规则》案由序号14)同居是指未处理成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一同日子,但不构成有用的现实婚姻的两性结合。同居可分为未婚同居和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二、关于同居联系的析产、子女抚育问题,在处理案子中应留意以下内容:(一)首先应检查是现实婚姻仍是同居联系依据当事人陈说,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两边搭档、街坊证言,保证书、情书、同居房子的购房合同、产
原告:某女。被告:某男。原告某女因与被告某男发作婚姻和子女抚育胶葛,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两边婚后爱情不合,常常争持。被告对我及家人从不关怀,致使夫妻爱情完全决裂。现恳求与被告离婚;孩子归我抚育,被告要担负抚育费用;在各自住处寄存的产业归各自一切。被告辩称:夫妻爱情虽已决裂,可是还应以和为好,若原告坚持离婚,我也赞同。孩子是原告未经我的赞同,承受人工授精所生,与我没有血缘联系。假如孩子由
同居联系析产、子女抚育胶葛,是指具有同居联系的男女,免除同居联系时,在切割同居联系存续期间共有产业及子女抚育费承当方面发生的胶葛。当事人申述恳求免除同居联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产业切割或许子女抚育胶葛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不合法同居联系的案子,如触及非婚生子女抚育和产业切割问题,应同时予以处理。详细切割产业时,应照料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产业的实际情况和两边
【案情简介】2007年年头,陈老伯的妻子因交通事故受伤瘫痪,卧床不起,陈老伯又年事已高,没有子女,眼看需要人照料的妻子,陈老伯联络上了王先生,期望王先生能够照料陪同妻子一段时间。一起在2007年5月9日陈老伯与王先生签定了一份协议,其主要内容为:陈老伯及其妻子现年事已高,身残体弱,无人照料,赞同由王先生照料夫妻两人的日子及身后事宜,并在夫妻两人逝世后将夫妻两人的全部产业(主要是陈老伯的房产)赠与王
离婚中产业切割与子女抚育胶葛是怎样的?其间相关的常识都是怎样?在此小编将会为我们详细带来其间相关的常识进行解读,期望能对我们有所协助。离婚中产业切割与子女抚育胶葛:协议离婚具有的条件:1.两边有必要彻底自愿。2.有必要到婚姻机关请求。3.子女抚育,产业切割有必要有恰当处理。问题往往出在第三个条件上:婚姻挂号机关没有责任也不行能对你们现已拟好的子女抚育部分的协议,和有关房子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产业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