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题

保险代理机构代表的利益主体是

保险代理人构成表见代理的行为是否包括虚构险种行为

【案情】李某、王某均系中国人寿稳妥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职工,一起以公司名义署理并拓宽稳妥事务。自2000年起,投保人赵某屡次经过李某、王某投保、续保该公司的子女教育、婚嫁稳妥等险种。2011至2012年,李某、王某介绍原告赵某投保某项出资分红稳妥,并向其收取稳妥费合计2万元。2012年9月15日,李某因病逝世。经查,稳妥署理人地点的中国人寿稳妥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并没有本案中的出资分红稳妥事务,也

法律对保险公司境内外代表机构设立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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