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修正案
劳作合同法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的决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作如下修正: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正为:“运营劳务差遣事务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事务相适应的固定的运营场所和设备;
解读最新《劳作合同法》修订案2012年12月28日,《劳作合同法》修订案正式经过发布,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关于劳务差遣职业以及许多采纳劳务差遣的企业来说,这是一个欠好的音讯,由于该修订案专门针对对劳务差遣施行了许多约束。详细解读如下:一、劳务差遣从头树立答应,并进步进入门槛。往后,从事劳务差遣有必要具有如下条件:1、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2、 有与开展事务相适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的决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作如下修正: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正为:“运营劳务差遣事务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事务相适应的固定的运营场所和设备;“(三)有契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2013年修正部分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作如下修正: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正为:“运营劳务差遣事务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事务相适应的固定的运营场所和设备;“(三)有契合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劳务差遣管理制度;“(四)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运营劳务差遣事务,应当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正《劳作合同法》的决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作如下修正: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正为:“运营劳务差遣事务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事务相适应的固定的运营场所和设备;“(三)有契合法令、行政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劳作合同法令[已被批改]来历: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994年8月4日经过,现予发布,自1994年10月1日起实施。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4年8月4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保护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劳作力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拟定本法令。第二条 劳作合同是用人单位与职工
旷继东 北京市公衡律师事务所 中国北京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塘商务大厦25层邮编:100022 电话:13522671774 看合同网址:www.kanhetong.cn 许多劳作者分不清劳务合同和劳作合同,而且容易发作两种错误知道。 第一
合同你都知道有哪些品种吗?你是否能辨别出劳作的合同的正规与否?接下来听讼网小编就将为我们带来劳作合同相关常识,期望能对我们有所协助。正规劳作合同规则劳作合同是劳作者与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清晰两边权力和责任的协议。树立劳作联系应当缔结劳作合同。缔结和改变劳作合同,应当遵从相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准则,不得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劳作合同依法缔结即具有法令约束力,当事人有必要实行劳作合同规则的责任。劳
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劳作合同的缔结第三章 劳作合同的实施和改变第四章 劳作合同的革除和停止第五章 特别规则第一节 团体合同第二节 劳务差遣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第六章 监督查看第七章 法令职责第八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作合同准则,清晰劳作合同两边当事人的权力和职责,保护劳作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开展调和安稳的劳作联系,拟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别经济安排、民办非
在公司作业的职工都会有劳作合同,这个在正规公司里边都是这样规则的,关于这个劳作合同是为了愈加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签定之后是否要到劳作局存案呢?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正规的用工合同劳作局有存案吗现行法令并未规则需要去劳作局存案,存案不是必经程序。《劳作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则:“劳作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在劳作合同文本上签字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