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16人
回复于2026-10-27 12:35:59
一、单位给的 2.5 万补偿,大概率算少了。争议的核心不在于“请假扣钱后平均 5800”这个算法本身,而在于:刚发的 2.2 万绩效、以及烤火费是否应当计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如果绩效和部分补贴应计入,你妻子能争取的金额会明显高于 2.5 万。 二、先别签任何“协商一致、再无争议”的协议。一旦签字,后续再主张绩效计入基数会很困难。 向单位书面提出:要求将已发放的 2.2 万绩效纳入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重新核算补偿金额。如果单位拒绝,保留好工资流水、绩效发放记录、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通知(或聊天记录/录音),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合同终止之日起算,时间来得及,不必慌张。 三、最后,补充确认一下:这 4 份一年期合同是连续签的,中间没有断过吧?另外,单位说“不续签”时,有没有给书面通知,还是只是口头说的?希望能够帮到你,如需要专业律师,欢迎来电预约一对一咨询。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