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公司让我签一份《核心项目成员专项培养及服务期协议》,我想咨询几个关于协议是否合法的问题。 1. 关于违约金计算 “协议里写违约金是‘培训总投入 × 3’,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说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培训费,且只能按未履行比例分摊。这个‘×3’合法吗?” 2. 关于培训成本界定 “协议把培训期间的工资、社保、水电费、带教经理薪酬都算作‘培训投入’。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培训费只包括有凭证的直接支出,这样算合法吗?” 3. 关于培训性质 “我实际就是正常打卡、跟项目、老员工一对一带教,没有外部机构来专项培训。这能算法律上的‘专项培训’吗?公司能以此要我赔违约金吗?”

河南省-郑州市 劳动争议 2026-10-16 14:41:55
用户:152*****011
律师回复(5)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27人

    回复于2026-10-16 14:43:03

    你好,可以将合同发我看一下,在线帮你解答。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87人

    回复于2026-10-16 14:44:28

    1、违约金乘三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限定违约金不超实际专项培训费,并按未履行服务期分摊。 2、工资、社保、水电费、带教经理薪酬算培训投入,通常不合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只认有凭证的直接培训费、差旅费等。 3、正常打卡、跟项目、老员工带教,无外部专项培训,通常不算专项培训,公司难要违约金。 解决:先别签,要求删违法条款;已签留存考勤、工资、工作记录、无培训发票等证据。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条款无效、拒赔。

  • 韩瑞律师

    月帮助278人

    回复于2026-10-16 14:47:34

    这种培训协议违反了劳动法,无效的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63人

    回复于2026-10-16 18:29:52

    培训总投入乘以三倍的违约金条款不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服务期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培训费用,且应按未履行期限比例分摊,超出部分无效。你只是正常打卡跟项目、老员工一对一带教,没有外部机构专项培训,一般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专项培训,公司不能据此要求你支付服务期违约金,可拒绝签署或签后主张该条款无效。

  • 刘蓉律师

    月帮助599人

    回复于2026-10-16 22:43:17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2*****011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