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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签劳动合同写的工资详见薪资确认通知书,第二次续签合同写的工资详见录用通知书,之前没看合同,按公司要求签了,这次续签合同,我看到了这一条,写的详见录用通知书,但是我从来没见过这两个,我的工资一直这样发的,之前都没想这些,现在我如果说不想续签,拿补偿,按这个理由,说合同不明,有瑕疵,能拿到吗

湖北省-武汉市 合同纠纷 2026-06-27 15:23:29
用户:138*****166
律师回复(5)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5人

    回复于2026-06-27 15:24:52

    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指向未见过的录用/薪资通知书,确实属于劳动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如果因此导致双方就续签条件无法协商一致,你拒绝续签的情况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是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但最终结果需要结合实际履行情况和裁判机关认定。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83人

    回复于2026-06-27 15:26:12

    1. 从法律角度来看,劳动合同中工资条款约定不明确,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但仅凭此理由要求解除合同并拿补偿,依据可能不足。 2. 如果你不想续签合同,可以直接告知公司你不想续签,按照正常流程办理离职手续。一般情况下,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没有违法解除行为,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3. 建议你先和公司沟通,询问薪资确认通知书和录用通知书的具体内容,看看是否能协商解决工资条款不明确的问题。如果沟通无果,且你认为公司存在其他违法或不合理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139人

    回复于2026-06-27 15:43:20

    你好,按时足额发放了工资,就可以。

    律师回复2026-06-27 15:43:27
    除非,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 刘蓉律师

    月帮助515人

    回复于2026-06-27 18:10:57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42人

    回复于2026-06-28 07:44:48

    仅凭不想续签,是拿不到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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