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1405人
回复于2026-05-03 10:42:22
如果行政单位没有给你交社保,也没有签合同,还辞退了你,你可以要求以下赔偿: 1.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补缴社保。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保费用,这是你的法定权益。 3. 如果辞退没有合法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一般是按照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月帮助849人
回复于2026-05-03 10:57:00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