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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离职了 上一家工作工资还没有结算完 在9月到12之间老板提出让我们员工变成合伙人 不用投资 按比例分红 然后也会有保底工资 但其实这期间什么也没有发 任何合同也没有钱 然后他的馆也已经转让了 我想知道还能要回来吗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6-04-28 00:24:15
用户:176*****359
律师回复(7)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28人

    回复于2026-04-28 00:30:17

    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复杂,不过你还是有办法解决的。首先,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你们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老板承诺的工资和分红属于你们的合法收入。其次,老板转让店铺并不影响你们追讨工资的权利。你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分红。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工作期间的证据,比如工作记录、聊天记录等,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轻易放弃。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421人

    回复于2026-04-28 06:37:04

    您好,您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有需要帮助的,您可以一对一具体咨询,也可以打电话咨询。希望能帮到您。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40人

    回复于2026-04-28 08:19:53

    没有签订合伙协议的话,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265人

    回复于2026-04-28 08:45:13

    可以尝试要回。虽未签订合同,但如果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合伙关系,以及相关保底工资和分红的约定,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你有权要求老板支付未结算工资及相应分红,店铺转让不影响其支付义务。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92人

    回复于2026-04-28 09:35:40

    可以要回来的。建议尽快劳动仲裁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81人

    回复于2026-04-28 10:32:26

    这种情况,建议您准备好劳动仲裁申请书、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息截图、证据材料,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

  • 刘蓉律师

    月帮助862人

    回复于2026-04-28 10:38:2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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