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学生,1月份找寒假工,预备从1.12号干到2月底,其中2.16/2.17是我已知可以放的假,工作时长是下午4点到凌晨3点,老板说按一个月3000来算,不足一个月按一天100,在2.6号的时候,我请假一天并且同时收到我要去外地过年的临时通知,于是我告诉老板,老板最后同意了,于是我从1.12干到了2.6,一起25天,老板承诺我2.15号给我发工资,但是就在2月15号的时候,老板突然改变主意说按一个月2100块钱,一天70块钱算工资,理由有不忙的时候上班,忙的时候不上班,叫我怎么算工资。有微信凭证
江西省-宜春市
劳动争议
2026-02-16 00: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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