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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九月的工资问题。我是八月5号开始上班的。当时老板娘说试用期一个月3000干六休一天。一个月上班26天。八月我加班了两次了 老板娘让我义务加班了一次。八月我休息了一天。工作了27天我 按照当时招工时候说的 我已经满了一个月的工作时长 但是我最终只拿到了2700元。老板娘说。一个月3000。除以30天的 按照一天一百算的。但是我当时找工作的时候她说是一个月26天。不应该是3000除以26。一天115元么

浙江省-嘉兴市 劳动争议 2020-10-11 19:19:24
用户:173*****268
律师回复(1)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630人

    回复于2020-10-11 19:33:19

    这个是不合理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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