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公司在13年7月至17年10月期间没有缴纳社保,我已经于20年离职,农村户口,现在手里有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现在我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请问有可能吗

辽宁省-大连市 其他 2025-12-16 15:46:00
用户:152*****450
律师回复(6)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701人

    回复于2025-12-16 15:47:19

    你好 ,可以向社保局投诉,要求补交社保 。

  • 曹盾律师

    月帮助233人

    回复于2025-12-16 15:49:35

    1.建议先去仲裁委以及法院,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然后再去社保局申请补缴。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747人

    回复于2025-12-16 15:50:04

    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复杂。首先,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缴纳社保的义务。虽然你已经离职,但你手里有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这是很重要的证据。你可以先和公司沟通,看看他们是否愿意补缴。如果公司不愿意,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介入调查。另外,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不过,由于时间跨度比较长,可能会有一些程序上的复杂性,但还是值得一试的。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654人

    回复于2025-12-16 16:23:08

    有可能。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社保是法定义务,只要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且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无论离职多久都可要求补缴。你持有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可证明劳动关系,符合补缴条件,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84人

    回复于2025-12-16 20:54:44

    这个时间太久了,补交不了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86人

    回复于2025-12-17 13:43:26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2*****450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