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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在劳务用工中,雇主用战略合作协议的形式与雇员签订用人协议,且协议中约定的协议条款及事项我主观上觉得是偏向于雇主,且雇主也为尽职尽责履行项目负责人义务,导致用工单位对雇主存在意见分歧,从而在薪资上否定我们的工作成果导致劳务报酬无法足额支付,且雇主也未承担补付义务,是否可以究这个事项为由提起诉讼。

湖北省-武汉市 合同纠纷 2025-10-30 20:48:18
用户:158*****434
律师回复(2)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1804人

    回复于2025-10-30 20:49:38

    你好,你们是劳务派遣用工吗?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479人

    回复于2025-10-30 21:12:56

    只要有证据证明你给他做的事情就可以要求支付相关的报酬,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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