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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司地址位于北京大兴区 因工作需要,出差 江苏昆山 支援 三个月 公司将提供每日RMB 50元的津贴(以日历日计算),您在休息期间的交通费及其它费用均包含在此津贴范围内。每日津贴将每月工资一同发放 由于国庆节10/1/2025-10/7/2025,昆山公司放假,故而在休息期间离开昆山,回到北京。 目前HR已10/1-10/7期间我不在昆山为由,扣除了我10/1-10/7期间的每日津贴。请问这种现象合理吗?

北京市 劳动争议 2025-10-17 15:35:00
用户:137*****921
律师回复(8)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870人

    回复于2025-10-17 15:36:46

    你好,这个不合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974人

    回复于2025-10-17 15:40:02

    公司扣除10/1 - 10/7津贴不太合理。公司规定津贴按日历日算,没明确休假离昆就不发,国庆放假是公司安排,员工离昆合理。解决方案是先和HR友好沟通,说明规定和情况,要求补发津贴;若沟通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510人

    回复于2025-10-17 15:54:51

    他写了包括休息日就应该发给你的。

  • 梁智斌律师

    月帮助27人

    回复于2025-10-17 15:56:13

    不合理,既然津贴费用是按月支付。对于放假自己如何安排和给你津贴无关。还有不明白的,及时电话咨询我,点我头像一对一给您解答。我是北京律师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94人

    回复于2025-10-17 16:02:15

    你可以跟公司反映一下,协商不了,也可以收集证据,去申请仲裁或者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989人

    回复于2025-10-17 17:18:23

    这种现象是否合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出差期间放假且不在出差地时不发放津贴,或劳动合同中有相关约定,扣除津贴则可能合理;若未明确规定或约定,公司扣除津贴则可能不合理,因为出差津贴属于劳动报酬一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904人

    回复于2025-10-17 17:37:46

    根据你说的情况,这个没有任何依据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568人

    回复于2025-10-17 18:23:14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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